新冠肺炎疫情以来,中国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适时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受理范围。现将当前赴华签证可受理范围和我馆受理程序予以介绍,请按照如下要求申请:
一、目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和相关文件
签证种类 | 适用情形 | 相关文件(据个案情况如需补充,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) |
M/F字签证 | 赴华从事经贸、科技、交流等活动 | 中央和国家机关、中央企业、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、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|
Z字签证 | 赴华工作 | 有效的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(或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原件等) |
S1字签证(随居)S2字签证(探亲) | Z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/未满18周岁的子女/父母/配偶的父母。*如Z字签证持有人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(S2)签证,除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交相应情况说明。 |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);邀请函;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邀请人护照资料页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|
Q1字签证(团聚)Q2字签证(探亲) | 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;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*“家庭成员”包括:配偶/父母/配偶的父母/子女/子女的配偶/兄弟姐妹/祖父母/外祖父母/孙子女/外孙子女 | Q1签证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);邀请函;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,或外国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|
R字签证 | 高端人才 | 《高端人才确认函》*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提交亲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等)申办S2签证。 |
C字签证 | 机组人员 | 外国运输公司(如航空公司)担保函、工作证复印件(如有) |
二、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,如因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,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(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),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、病危通知书,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。
三、签证受理程序
申请人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(https://cova.mfa.gov.cn),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,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名。申请人须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(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)、正面免冠彩色近照(尺寸48mm x33mm)、巴林长签复印件。
四、申办时间
每周二上午8:00-12:30到使馆领事部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