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范围
跨国婚姻所生子女且无有效的中国护照。如已持有有效中国护照,应使用该护照出入境中国,使馆不再为其办理旅行证。如所持护照有效期不足,使馆可在符合现行护照换发要求的情况下,为其换发护照。
二、所需上传申请材料
(一)国外出生人员
1、照片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电子版),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,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(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)。
2、国外官方出具的申请人的出生证明。
3、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。
4、父母双方在新生儿出生时持有的外国(含巴林)居留证件或签证(整页,护照号码清晰可见)。
5、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到馆见面。
6、如新生儿父亲无法找到(联系不上且无法提供相应身份信息),母亲须提交书面声明,说明新生儿父亲国籍身份、居留等具体情况,以供使馆进行国籍认定。
7、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(二)国内出生人员
1、照片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电子版),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,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(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)。
2、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(如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。
3、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。
4、申请人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5、如在国内有户口,请上传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;如无户口或居民身份证则需声明。
6、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到馆见面。
7、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三、办证时间
正常情况下,完成到馆见面后,办证时长为第4个工作日取件,特殊情况可视情办理加急(第3个工作日取件)或特急(第2个工作日取件)。如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,结果未能及时返回,办证时间可能相应延长。
四、费用
正常7BD,加急另加收8BD,特急另加收12BD。只接受刷卡支付。
五、办理方式
通过“中国领事”APP在线提交申请,审核通过后预约到馆时间,按预约时间到馆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