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时间
· 普通件: 4个工作日 例如:如果您的签证申请于周日成功受理,您可以在周三前往领取
· 加急件: 3个工作日
· 具体的取证日期和时间将标注在取证单上
请注意:
·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,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,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。遇此类情况,申请人需等候使领馆通知。
· 申办中国香港、澳门签证除外
收费标准
普通件:
入境次数 | 巴林公民 | 第三国公民* |
一次 | 24 BD | 14 BD |
二次 | 36 BD | 21 BD |
半年多次 | 48 BD | 28 BD |
一年及以上多次 | 70 BD | 42 BD |
注:* 根据对等原则,个别第三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,请以使领馆解释为准。
加急件:每件加收8 BD
取证方式
· 在申请被受理后,您将得到一份取证单据。取证单是领取签证的唯一凭据,请妥善保存。遗失取证单者应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,由本人亲自前来领取。遗失取证单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应有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· 领取证件可由本人或他人,凭取证单正本,在取证单上标注时间前来领取。
· 如因故不能在取证单注明的日期前来领取,可稍微延后领取。
· 签证申请一经批准,不可撤销。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。
· 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,本馆将进行相应处置。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付款方式
· 签证申请人应在领取签证时按以上标准交费。(申办香港、澳门签证的部分费用须提前支付。)
· 本馆只接受银行卡刷卡支付(仅限Master Card或Visa卡)